院务公开
物资保障
Government affairs1.单独计价收费耗材,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可以申请开通收费。
2.申请开通收费的耗材需为省市平台中标或备案成功产品,应有医保,否则不予开通收费,无备案成功产品需先申请备案,无医保产品需申请医保。
3.申请开通耗材收费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,一旦发现提供的信息有误,不予开通收费。
4.申请开通耗材收费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(含纸质版与电子版)至医用物资保障处石红处,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redshi88@126.com邮箱,以材料名称+公司名命名,不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有误的,不予开通收费:
①新增收费耗材表格(见下图)
②注册证及附件
③说明书
④网采截图
⑤承诺书(见附件一)
5.申请开通收费的材料应当分类有序排列,扫描文档都应当单个分开和命名。每个扫描文档都应当按照上述顺序进行编号排序,在文档名称中直接注明排序编号、相应名称。扫描件文档一律采用PDF格式,新增收费耗材表格为EXCEL格式。
联系人:医用物资保障处 石红
联系电话:025-83106666转70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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